苄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2230微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2230
首次批准日期
2002-12-17
有效期至
2008-01-11
农药名称
苄嘧磺隆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1.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120-200克/亩(南方地区)直接滴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不用拌土或拌肥料撒施,直接均匀滴于稻田,不用兑水喷雾,在水稻移栽后7天~10天内使用。2、施药时要求田间平整,水层3~5厘米,药后田间保水5~7天,水不足时可缓慢续灌,防止排水、放水影响药效。3、使用时,要注意在推荐剂量内用药,不能随意扩大用药,以防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含磺酰脲类稻田除草剂,对水稻田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及牛毛草、异型莎草、水莎草、碎米莎草、宝蔺等莎草科杂草均有效,对稗草也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避免药液与皮肤、眼睛、衣物直接接触。4.开封后最好一次用完。5.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催吐、洗胃。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