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2021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2021
首次批准日期
2002-09-30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剂型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75-11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叶稻瘟病:在将要发病时或发病初期及时用药。2、防治穗瘟病:应在破口至始穗期施第1次药,然后根据天气情况在齐穗期施第2次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属低毒、低残留、有机杂环类内吸性杀菌剂,具有治疗作用,适用于防治水稻叶瘟、颈瘟和穗瘟病。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早稻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晚稻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3、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4、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5、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7、为减缓病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一般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2、不慎有药水沾到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3、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催吐、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