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春玉米、春大豆田使用本品200-250克/亩、花生田使用本品100-150克/亩,兑水40-60公升/亩,于作物播种后出苗前(大豆在播种后3日内),均匀喷施在土壤表面,作物拱土期不要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苗前除草剂,用于春玉米、春大豆、花生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具有活性高、毒性低的特点。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马拉硫磷混用,以免造成药害,在不良环境下与有机磷杀虫剂混用可能有短暂的叶片变黄或药害。2.尽量在早晨或者傍晚施药,高温下(大于28摄氏度)用药量酌减。3.本品除草效果受土壤及其后条件影响,干旱时应加大对水量,低洼易涝地及有机质低于1.5%的田块精致使用。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2.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包装密封。贮存和运输方法应当包括贮存时的光照、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