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041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0411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1.5%
丁草胺butachlor3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100-150克/亩(南方地区)药土法
水稻抛秧田部分多年生杂草100-150克/亩(南方地区)药土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00-150克/亩药土法
水稻移栽田部分多年生杂草100-150克/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插秧或抛秧后4-7天施药,每亩拌细土15-20公斤撒施,施药时田间要有水层3-4cm,施药后保水4-5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水稻田专用除草剂。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能有效防除鸭舌草、矮慈菇、节节菜、陌上菜、鳢肠、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对下茬作物无影响。2、本品只能用于水稻移栽田和抛秧田(南方),不能用于直播田及秧田。3、施药时一定要保持田间水层,禁止在砂性土壤、漏水田及病弱小苗田使用。4、施药后要保持水层3-4cm深,4-5天内不能断水,期间可补充灌水而不能排水。5、拌细土时,先用少量土与药拌匀,逐次加土充分搅拌,且要搅拌均匀。6、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 以前,三叶期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7、不可将施药后的田水排入其它敏感作物田及鱼塘中。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9、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现象,用药时必须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做好防护工作,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