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032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0328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15.5%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28-39.33克/亩(南方地区)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插秧后4—7天(水稻完全缓苗后)施药,施药时保水3—5厘米7—10天,水不足时,缓慢补水,只能续灌,不能排出,水层不能没过稻苗心叶。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药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适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剂含有苄嘧磺隆,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大于80天,每季作物只需施药1次。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在登记用量范围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水稻秧田、直播田绝对不能用。4.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误服者会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症状,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不慎接触,立即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如果摄入,要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触存放,幷加锁,不能与种子、化肥、食物、饲料等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