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戊·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178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1780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甲戊·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20%
二甲戊灵pendimethalin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蒜一年生杂草100-1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大蒜播后立针前,杂草1-2叶期,地膜蒜盖膜前,对水喷雾。2、避开大风天气用药,晴天在下午4-7时用1.3mm的喷头喷粗雾。3、本品对芽前、芽后早期杂草均有效,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系选择性芽前、芽后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主要用于防除大蒜田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马唐、狗尾草、早熟禾、藜、苋、看麦娘等。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带帽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4、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使用本品,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5、有机质含量低、沙壤土或降雨灌溉时,采用下限剂量,不宜苗前处理。6、本品对鱼有毒,养鱼稻田不能使用。应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药后的田水切勿排入鱼塘。7、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4、误服:清醒时可引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远离火源或热源,并备有灭火器材。2、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3、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