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089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0897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丁·乙草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2.5%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1%
丁草胺butachlor1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80-100克/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每亩用制量先加干细沙土500克拌匀,再与湿润细沙10公斤左右充分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前田间灌水层3-5厘米,药后保水5-7天,水层不足时,应缓慢补水。施药适期应在水稻抛秧后4-7天,水稻完全立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施药。
产品性能
本剂适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多种一年生杂草。对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陌上菜、节节菜等有良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仅限于男方秧龄3叶1心期以上的水稻抛秧田使用.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漏水田、倒苗弱苗田。 2.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喷雾法施药。 3. 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席草田、藕田等以免发生药害。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5.施药力求均匀,勿重施漏施。 6.施药时应穿戴好口罩、长衣长裤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晴和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性,如眼晴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个别体质过敏的人员接触药剂后皮肤过敏,应以肥皂水清洗干净;如误服,应以肥皂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和运输时应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长久于烈日下曝晒。远离热源、火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及种子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