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对鱼、虾和其它水生生物有毒,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水中。对蚕高毒,勿污染养蚕场所,施药时远离桑园。3.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5.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6.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7.施药器械清洗后,废液不要污染池塘、水道或水沟,并依照当地使用法规安全弃置,容器最好送到认可的回收处。8.安全间隔期为12天,且建议每个生长季节最多使用3次。
中毒急救措施
若吸入本品,可引起灼痛,咳嗽,头晕,头痛,恶心症状,应立即将患者移至通风处休息,并请医生治疗;皮肤接触可引起红肿,灼痛,发痒,应用肥皂 清洗;如不小心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去医院就诊;若误服,引起肚疼,抽搐,呕吐,立即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请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