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用本品100-120克,兑水50-60公斤,在幼虫出卵期和发病期均匀喷施,也可用细沙或化肥5-10公斤,均匀撒施。2、使用本品应准确撑握病虫发生期。3、棉花、马铃薯、大豆、四季豆、高梁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防止药物飘移到这些作物上。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低毒杀虫、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稻飞虱、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节最多使用2天。2、本品现配现用,否则易受潮结块。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5、开启包装时,避免将药物溅入眼内和皮肤上。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副作用来得慢,也不会很快表现出呕吐、头痛、头晕等急性中毒现象,要很长时间才会表现中毒现象;如粘上皮肤,用肥皂水洗净;不慎溅入眼内,用大量清水冲洗。本品为复配制剂,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到医院急救,救治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对症治疗。1)如为杀虫单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2)杀虫单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时防潮,防日晒,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2、贮运过程中,严禁外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混合贮存和运输。3、装卸时,严禁损坏包装,避免将药物泄露或遗洒。4、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