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烯·三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980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98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21
有效期至
2029-04-20
农药名称
井·烯·三环唑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2025-12-09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 年12月31日,取消水稻稻曲病、纹枯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唑醇diniconazole1%
井冈霉素jingangmycin5%
三环唑tricyclazole1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75-9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水稻叶瘟的防治,在秧苗3—4叶期常规喷雾;防治穗颈瘟第一次药的关键期为水稻破口前3—5天。推荐兑水量40—5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井冈霉素、三环唑、烯唑醇复配而成,具有内吸性强、持效期较长等特点,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要严格遵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不要直接接触药液,施药人员和配药人员要戴口罩、穿防护服,施药结束后,要进行个人清洗。2.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深3—6厘米。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