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0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7-2 | 有效期至: | 2026-7-1 |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德丰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南宁市德丰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呋虫胺 | dinotefuran | 0.0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25-50千克/亩 | 撒施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水稻栽后7~10天,使用本品全田均匀撒施。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不得用于漏水田,施药时要有3-5厘米水层,用药后保水5-7天,以确保药效。3.大风天或大雨天,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有效成分为呋虫胺,属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可通过脊柱神经传递的内吸性杀虫剂,同时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以快速被植物根系吸收并向顶传导,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遇碱性物质易降解,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抽烟和饮水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等。3.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4.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桑园及蚕室附近使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使用过本品的田块改种桑树时,须先小面积试种,确定对蚕无害后再大面积种植。5.本品对赤眼蜂具有极高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用药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如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误服,立即停止,用大量的清水充分漱口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采取洗胃、活性碳吸附及稀释等办法救治,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切勿对昏迷病人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在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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