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14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25 | 有效期至: | 2026-8-24 |
农药名称: | 氯吡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泰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吡脲 | forchlorfenuron | 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葡萄 | 调节生长 | 400-800倍 | 浸果穗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葡萄谢花后10-15天浸果穗一次。 2、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60天。3、本品应即配即用,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均相液体,能促进作物生长,加速细胞的分裂、分化,促进细胞增大,促进器官的形成、促进座果,促进果实膨大,增强光合作用效率。本品可用于葡萄调节生长。 |
注意事项 |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使用时应穿防护服、佩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本品对眼睛刺激性较高,防止药液溅入眼睛和口鼻;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本品对鸟类毒性较高,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本品对鱼类、藻类、大型溞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如不慎皮肤接触,首先除去被污染的衣物,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必要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如有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放置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