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稻瘟灵·稻瘟酰胺登记证PD20212689-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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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689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26-10-19
农药名称: 稻瘟灵·稻瘟酰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稻瘟酰胺 fenoxanil 16.7%
稻瘟灵 isoprothiolane 33.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瘟病 64-8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施药2次,施药间隔期7-10天左右。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稻瘟酰胺和稻瘟灵复配而成的杀菌剂。稻瘟酰胺属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对稻瘟病菌活性高,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药效稳定,持效期长。稻瘟灵属于内吸性杀菌剂,植株吸收后,能抑制病菌侵入,尤其是抑制了磷酯N-甲基转移酶,从而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和治疗作用。两者混配,增效明显,在推荐施用剂量下,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湖、水渠和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桑园、蚕室附近使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送医院就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有困难,可采用人工呼吸。4.误服:立即携此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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