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27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乙烯利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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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烯利 | ethephon | 8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催熟 | 700-1000 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于棉花自然吐絮率达40%-50%时喷雾施药1次。2. 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施用1次。3. 均匀施药,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乙烯利是促进成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在酸介质中十分稳定,乙烯利经由植物的叶片、树皮、果实或种子进入植物体内,然后传导到起作用的部位,便释放出乙烯,能起内源激素乙烯所起的生理功能。可用于调节植物生长周期,改善质量。 |
注意事项 | |||
1. 按农药安全使用准则及标签说明使用本品,严格控制施药剂量。2.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3. 本品对鸟类、家蚕有风险,鸟类保护区附近慎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采摘最外围桑叶饲喂家蚕。4. 不得与碱性物质、化肥混用。5. 请勿将制剂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 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若皮肤刺激感持续,立即送医就诊。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症状持续,立即送医就诊。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并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注意不要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