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23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0-18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 农药名称: | 虫螨·丁醚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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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10% |
| 丁醚脲 | diafenthiuron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5-35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整个植株均匀喷雾,注意叶片背面。 2.本品具有光活化作用,晴天或早上施药较好。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次数2次。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持效性好,杀虫更彻底,药效更持久,能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 |
| 注意事项 | |||
| 1.对鱼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送医院就诊。 (1)眼睛溅药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 (2)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漱口,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应贮存在阴凉、黑暗、干燥、通风,防止冻结和强光直晒,远离火源和热源;应远离生活用品、食物、饲料等,存放在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地方并加锁保存。运输时避免暴晒和雨淋,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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