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高氯登记证PD20130512-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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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512 首次批准日期: 2013-3-27 有效期至: 2028-3-26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备注: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6%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45-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最好在害虫发生盛期或卵孵化盛期用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喷雾,喷药力求均匀周到;虫情严重时可适当选择高剂量,喷雾量提高到50—60公斤/亩;大风天气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制成,兼具菊酯类农药及生物农药的特点,对甘蓝上的小菜蛾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避免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严格按说明用量施用,药液要随配随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好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河塘等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吸入或误服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抢救: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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