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8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20 | 有效期至: | 2028-6-19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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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75-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时期:阔叶杂草出苗后2-5叶期,大豆第一复叶期,兑水30公斤/亩,均匀茎叶喷雾。2、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二苯醚类大豆田除草剂,可防除大豆田中一年生阔叶杂草,如:铁苋菜、马齿苋、藜等。苗后使用被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逐渐枯萎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系触杀性除草剂,应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 2.每季大豆生长期间最多用药1次。后茬不宜种植甜菜、白菜、油菜等。3.施药后短期内大豆叶片可能会产生斑点状药害,但不久后即可恢复。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注意防护。急救措施: 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