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30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 农药名称: | 三环·氟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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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2-12-30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增加水稻纹枯病。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环唑 | epoxiconazole | 5%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2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55-66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防治水稻叶瘟时,可在初见病斑时施药,防治穗颈瘟和穗瘟,最适宜施药期是水稻破口期。视病情隔7—10天再施药一次。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兑水量40—50公斤/亩。2.防治水稻纹枯病,水稻分蘖末期、拔节至孕穗期,于病害发生前或初见零星病斑时喷雾1—2次,兑水量45—50公斤/亩,视天气情况和病情发展,间隔7—10天,再施药一次,最多用药2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每季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由氟环唑和三环唑混配而成,兼具保护和治疗活性。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纹枯病。 |
| 注意事项 | |||
| 1.药剂应现混、现兑,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使用前摇匀。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3.不慎误服,勿引吐。立即携标签请医生诊治。4.医生使用: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远离家畜、食品和饲料,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药剂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并贮存在低温、干燥、通风处。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4.按照相关运输等级标准进行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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