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3866 首次批准日期: 2018-8-21 有效期至: 2028-8-20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撒播科姆(山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撒播农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烟嘧磺隆 nicosulfuron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玉米田 一年生杂草 30-4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采用二次稀释法,每亩兑水40公斤,茎叶均匀喷雾。适用作物为普通玉米品种(马齿型玉米和硬玉米);于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4叶期进行茎叶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试内有降雨,请勿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杂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也有很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2、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3、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4、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以及制种田玉米不宜使用本品。 5、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6、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7、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8、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氯磺隆等的玉米田,及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要间隔10个月以上。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9、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10、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 11、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2、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不要使用中和剂;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如有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易燃,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存放,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