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009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10-28 | 有效期至: | 2025-10-27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8%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19%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1.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茄子 | 蓟马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在茄子蓟马若虫始盛期施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
| 产品性能 |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激活氯离子通道。虫螨腈为活体内N-乙氧基甲基基团被氧化脱去,产生活性物质,后者为线粒体解偶联剂。用于防治茄子蓟马。 |
| 注意事项 | |||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帽子、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附近水体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蜜蜂、家蚕、赤眼蜂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