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维·虫螨腈登记证PD20200937-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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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00937 首次批准日期: 2020-10-28 有效期至: 2025-10-27
农药名称: 甲维·虫螨腈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8%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虫螨腈 chlorfenapyr 19%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茄子 蓟马 12-1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在茄子蓟马若虫始盛期施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激活氯离子通道。虫螨腈为活体内N-乙氧基甲基基团被氧化脱去,产生活性物质,后者为线粒体解偶联剂。用于防治茄子蓟马。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帽子、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附近水体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蜜蜂、家蚕、赤眼蜂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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