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二氯登记证PD20091186-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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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18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2 有效期至: 2029-1-21
农药名称: 苄·二氯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3%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3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40-5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于水稻移栽3-7天,稗草3-4期用本品兑水喷雾,施药前1天排干田水,喷雾后1-2天覆水,田间保水一周,保水3-5厘米。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苄嘧磺隆和二氯喹啉酸复配,以水稻移栽田一次性除草剂,杀草效果较好,对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稗草四叶以上,用药量适当提高。2.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3.使用过该药的田块,一年内不能种植茄科(茄子、烟草、番茄、胡萝卜等)、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第二年方可种植。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吃东西、喝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请医生治疗,误服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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