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88101-7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
| 农药名称: | 水胺硫磷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钟祥市第二化工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有效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水胺硫磷 | isocarbophos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红蜘蛛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蓟马 | 75-15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螟虫 | 75-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害虫、害螨发生初期,害螨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大风天请勿施药。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1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3、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4、禁止在柑橘上使用。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及内渗作用,还具有杀卵作用。 |
| 注意事项 | |||
|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3、本品属有机磷类农药,吞噬和吸入均有毒,可经皮肤渗入。施药和配药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对鱼有毒,勿使药剂污染池塘。远离水体施药,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或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发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对食道、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5、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6、用解磷啶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7、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724-4338065。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