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下月开征,环保税对哪些污染物征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我部制订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17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含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现予发布。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是影响环境的最主要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具体的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水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二**硫、氮**物、粉尘等;水污染物是指向水体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氨氮、化学需氧量、重金属、悬浮物等;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医疗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等;噪声是指工业噪声,即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所谓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就是应缴纳环保税的大气、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排放的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有四种办法:第一,安装并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第二,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但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第三,因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能进行监测的企业,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第四,上述三种计算方法均不能计算的企业怎么办,按照省级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进行核定计算。上述四种办法实际也是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顺序。
开征环保税,将以“优胜劣汰”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履行环保责任,生产更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产品,从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从长期来看,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排污企业治污减排水平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税收入将逐步下降并趋于稳定,为治污减排带来利好的同时推动企业“减负”,利国利民。

环保税征税范围?
环保税主要征收范围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这四种。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
环保税征税对象和范围
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是:1、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2、环保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意味着,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保税。居民个人也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有下列情形,不属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如何看待环保税下月开征?
个人认为对污染防治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首先国家表态不入国库,是一个好的事情,但怕是治理资金国家下拨也不会容易啦。地方应该包括省、市、县3级,不用问各种截流,各种挪用,真正多少专款专用就不一定啦 。其次,企业为了少交税肯定会治理,只是希望管理部门要一碗水端平。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与此同时,在税收征管方面,环保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将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环保税作为新开征的独立绿色税种,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有别于其他税种,专业性强,征收管理较复杂。为此,环境保护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有利于规范**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环保税4月1日开始征收 环保税填写细则有哪些
第一部分
环保税知识链条梳理
第二部分
环保纳税申报表纸质表单填写
1 环保税全部申报表概述
2 纳税申报表解析
纳税申报表A类主附表间的业务关联
(注: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均有减免事项,仅噪声暂无减免事项。)
3 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南
1. 主表:适用于纳税人汇总所有污染物的申报数据,得出本期应补(退)税额。
2. 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附表一)(大气污染物适用):适用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的申报计算。
3. 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附表二)(水污染物适用):适用于污染物为水污染的申报计算。
4. 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附表三)(固体废物适用):适用于污染物为固体废物的申报计算。
5. 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附表四)(噪声适用):适用于污染物为工业噪声的申报计算。
6. 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减免税明细):适用于环境保护税减免税的申报计算。
7.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表):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纳税人、适用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的纳税人和采用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
A类表
1、申报前,纳税人需自行计算每一排放口或没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从大到小前三项污染当量数再填表。(环保税法第九条)
2、适用自动监测方法和监测机构监测方法的,“实测浓度值”根据实测数据填写月均浓度值,其中使用监测机构监测方法的,如多次监测,按孰高原则填写。
3、使用产污系数法计算排放量的,无需填写排污系数,反之一样。
4、使用物料衡算方法的,据实填写污染物排放量,并提供相关来源数据支撑,计算过程留档备查。
5、上表中污染物单位为千克时,N为1,计算公式中无论是除以100还是乘以N,都是需将污染物排放量换算成千克。
水污染适用,固体废物适用。
固体废物排放量=当期产生量-当期综合利用量-当期贮存量-当期处置量
附表3涉及了上述公式中的1、3、4项,不涉及第2项综合利用,因为综合利用是通过附表5(减免税表)中体现。(具体条款见《环保税法》第十二条第4款)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噪声附表是唯一不关联减免税计算表的附表!
减免税明细
大气或水污染:(《环保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谁。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固体废物:(《环保税法》第十二条款第4条)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之减免税情形
A表B表减免税计算填写的区别
A表有专门的减免税计算表,需先填减免“污染当量数”或综合利用量,后填“本期减免税额”
B表没有专门的减免税计算表,且直接填写“本期减免税额”即可。
B类表
B表填报注意事项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排放量的第四种计算方法:抽样测算
不能按固定期限申报时:按次申报
B表填报注意事项之按次申报
禽畜养殖等行业水污染物抽样测算
其他抽样测算
环保税征收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一是企业名义负担的变化取决于地方对环保税具体税率水平的确定。
按照税费改革的负担平移要求,环保税的税率下限与排污费的最低征收标准是一致的,因此名义负担的变动主要取决于地方根据授权所确定的环保税具体税率水平。
实际上,国内部分地区已经在2015年6月底前自行调整和实施了更高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如北京(最低标准的8-9倍)、天津(5-7倍)、上海(3-6.5倍)、江苏(3-4倍)、河北(2-5倍)、山东(2.5-5倍)和湖北(1-2倍)等地区。
如果各地区在环保税开征后所确定的具体税率水平选择与本地区调整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是一致的,那么各地区企业的名义负担是没有变化的。但考虑部分地区可能会在环保税开征后选择高于本地区原排污费的征收标准,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负担将有所加重,具体加重程度与地方提高环保税具体税率水平的程度相关。
二是环保税的征管力度加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实际负担。
从征管后的实际负担来看,环保税费改革后,征管力度加强,过去企业在排污费征管中可能存在的协商收费和欠缴问题,将在税务机关征管下得以解决。
同时,随着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的趋严,数据造假行为将会逐步减少,企业申报的排污量等数据也将更为真实可靠。因此,环保税相对于排污费的征收率将会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实际负担。
此外,原来没有缴纳排污费的一些企业,在环保税实施后可能被纳入征收范围,也会增加这部分企业的负担。
如果环保税实施后,各地区继续选择与原排污费标准相同的税率水平,与环保税开征后的名义负担变动相比,因为征管所带来的征收率提高和纳税人数量增加等将可能成为影响企业负担的主要因素。但要强调的是,增加的环保税负担,相对于过去企业因征管不力等问题所获得的不合理负担减轻,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负担。
环保税征收,对企业生产有什么影响
开征环保税对企业负担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改革前后企业的名义负担(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与环保税的税率水平)和征管的变化。
一是企业名义负担的变化取决于地方对环保税具体税率水平的确定。
按照税费改革的负担平移要求,环保税的税率下限与排污费的最低征收标准是一致的,因此名义负担的变动主要取决于地方根据授权所确定的环保税具体税率水平。
如果各地区在环保税开征后所确定的具体税率水平选择与本地区调整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是一致的,那么各地区企业的名义负担是没有变化的。但考虑部分地区可能会在环保税开征后选择高于本地区原排污费的征收标准,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负担将有所加重,具体加重程度与地方提高环保税具体税率水平的程度相关。
二是环保税的征管力度加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实际负担。
从征管后的实际负担来看,环保税费改革后,征管力度加强,过去企业在排污费征管中可能存在的协商收费和欠缴问题,将在税务机关征管下得以解决。
同时,随着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的趋严,数据造假行为将会逐步减少,企业申报的排污量等数据也将更为真实可靠。因此,环保税相对于排污费的征收率将会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实际负担。
此外,原来没有缴纳排污费的一些企业,在环保税实施后可能被纳入征收范围,也会增加这部分企业的负担。
如果环保税实施后,各地区继续选择与原排污费标准相同的税率水平,与环保税开征后的名义负担变动相比,因为征管所带来的征收率提高和纳税人数量增加等将可能成为影响企业负担的主要因素。但要强调的是,增加的环保税负担,相对于过去企业因征管不力等问题所获得的不合理负担减轻,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