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1103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12 | 有效期至: | 2014-12-12 |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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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应于棉花蚜虫盛发初期开始施药,每隔10天进行下一次用药,连续用药不得多于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烯啶虫胺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它具有低毒、内吸和渗透作用较耐雨水冲刷,持效期较长,能较好的防治棉花蚜虫。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2、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以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8、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依。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