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烯啶虫胺登记证LS20110096-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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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096 首次批准日期: 2011-4-11 有效期至: 2014-4-11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蚜虫 10-2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棉花蚜虫盛发初期开始施药,每隔10天后进行下一次用药,连续用药不得多于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烯啶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它具有低毒、内吸和渗透作用,耐雨水冲刷,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2、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和鸟类保护期及其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身体裸露部位。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至少15分钟。2、如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救治,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或泻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2、运输时注意防水防潮,防止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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