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莎稗磷登记证LS20081321-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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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32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3-13 有效期至: 2011-3-14
农药名称: 莎稗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莎稗磷 anilofos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 37.5-45克/亩(长江以南);45-53克/亩(长江以北)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于水稻移栽后4-8天,禾本科杂草2叶一心期以前施药。毒土法:每亩可用湿润细沙(或土)15-20公斤,拌匀撒施于稻田中。作物一个生长季最多施药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对正萌发的杂草效果较好,对已长大的杂草效果较差。可在水稻移栽田使用,防除三叶期以前的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 施药时,应穿上工作服,戴手套及面罩、不可吸烟、饮食; 施药后,及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器械等,清洗施药器具废水避免污染水源、河流、池塘等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2. 盐碱地中采用下限用药量。3. 施药时应保持浅水层。4.避免与本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与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干净。如误服,发现有中毒现象,可催吐、洗胃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使用阿托品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储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储同运,远离水源、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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