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高氯登记证LS20060371-山东省淄博市周村穗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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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371 首次批准日期: 2006-3-6 有效期至: 2010-3-5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穗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45-9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幼虫在2龄以前抗药性最弱,是防治用药的最佳时期,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施药时间宜在上午8时以前或下午6时后进行,阳光强、温度高时不宜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抗生素类与菊酯类农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理是攻击害虫神经系统,使害虫中毒麻痹、脱水死亡。 还具有渗透性、药效时间长,能较快的进入虫体和植物表皮组织,并加快药剂对害虫的杀死速度。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脸洗手。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可以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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