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603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3-2 | 有效期至: | 2010-3-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丰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6%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5-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1—3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喷施,注意均匀喷雾。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作物敏感,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高渗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有优良的润湿、渗透能力。但能快速穿透靶标害虫腊质层,杀死水稻作物上的稻纵卷叶螟幼虫。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鱼类和水生物及蜜蜂为高毒,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和防止污染河流及鱼塘。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施用此药的器械应及时清洗,防止腐蚀铜制部件。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用肥皂洗净。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分三类,轻度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时除上述轻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等。重度时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肺水肿、瞳孔缩小、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急救: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清除毒物,脱掉污染的衣裤,立即冲洗皮肤或眼睛。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治疗:及时正确地服用解毒药抗胆碱剂和胆碱酯酶复能剂。抗胆碱剂阿托品是目前最有效的解毒剂之一,但对晚期呼吸麻痹无效。采用阿托品治疗必须早、足、快、复。常用的胆碱酯酶复能剂有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对呼吸困难者输氧,严重时进行人工呼吸。对脑水肿者应快速给脱水利尿药物,还要服用保护脑细胞药物,在大量出汗脱水时,应补充盐水,注意电解质平衡。禁止使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避雨处,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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