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07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6 | 有效期至: | 2010-2-26 |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25-3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有杀虫效力的合成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防治效果较好。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搅拌呈均匀乳白液即可喷施,将搅拌好的药液充分喷在作物上。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在低温条件下药效更高、残效期更长,提倡早春和秋冬施药。此药虽具有杀螨作用,但不能作为专用杀螨剂使用,只能作替代品种,最好与专用杀螨剂配合使用。9、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 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本品无特效解毒药,经口中毒应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应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干燥场所,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并注意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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