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03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2-26 | 有效期至: | 2010-2-25 |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烟台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3.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3.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该药剂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具触杀、胃毒作用,有一定渗透性,但无内吸性。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多使用2次。2、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抽搐等。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解毒可以用阿托品或解磷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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