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杀虫双登记证LS20080316-广东福尔康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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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31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2-19 有效期至: 2010-2-19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福尔康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杀虫双 bisultap 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三化螟 250-3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螟卵孵化高峰后6-9天用药,注意喷雾均匀。2、每季水稻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最后一次施药应离收获期15天以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作用。对害虫有较强的胃毒,触杀作用,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能防治水稻三化螟。
注意事项
1、杀虫双对家蚕的毒性很高,使用时应注意防止污染桑叶和蚕室。2、杀虫双对马铃薯、豆类、高梁、棉花会产生药害。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在夏季高温下对杀虫双敏感,使用时应注意。3、雨天不宜施药,喷雾后四小时下雨对药效影响不大,喷雾要均匀周到。4、杀虫双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5、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7、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如发现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可催吐,并用1%-2%苏打水洗胃。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类药物,但注意防止过量。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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