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602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2-14 | 有效期至: | 2010-2-14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250-30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害虫时,在水稻分蘖期、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进行喷雾施药,2、在大风、烈日和下雨的天气条件下禁止施用本产品。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有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 注意事项 | |||
| 1、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为低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4、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5、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 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若经口中毒,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