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烯啶虫胺登记证LS20060100-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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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100 首次批准日期: 2006-1-24 有效期至: 2010-1-24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 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蚜虫 10-2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蚜虫初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3-4次。2、大风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具内吸和渗透作用,用量较少,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双翅目害虫防效较好。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2、本品对桑蚕、蜜蜂高毒,禁止在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不能直接使用于桑蚕园。3、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施药和清洗药械时避免污染池塘和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无人体中毒报道。急救措施: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若不慎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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