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LS20070032-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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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032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16 有效期至: 2010-1-16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颗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杂草 1350-1700克/亩 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1. 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1.5叶期前施药。2. 每亩胺推荐剂量加湿润细土拌均匀后,均匀撒施。3. 施药地块应平整,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保水5-7天,以后恢复正常管理。
产品性能
1.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除草剂,阻碍氨基酸的合成,迅速抑制杂草的生长,对水稻较安全。2. 本产品在杂草发生初期使用,防除稗草、看麦娘、千金子、碎米莎草、异型莎草、萤蔺、水苋、节节菜、陌上菜等杂草。
注意事项
1. 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 本产品不宜使用于弱苗移栽田,不可使用于苗床田,以防发生药害。3. 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 本产品对鱼类有毒,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5. 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2. 若本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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