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除虫菊素登记证LS20060055-云南省玉溪山水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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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055 首次批准日期: 2006-1-16 有效期至: 2010-1-16
农药名称: 除虫菊素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微囊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云南省玉溪山水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除虫菊素 pyrethrins 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蚜虫 40-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在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用量18-27克/公顷( 40-60克/亩),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以除虫菊素为有效成分,应用微囊化技术解决了除虫菊素的光不稳定性和水解性问题。本品以触杀为主。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1、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3、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不能催吐。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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