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02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7 | 有效期至: | 2010-1-7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5-85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宜在水稻稻纵卷叶螟2-3龄幼虫高峰期喷雾1次。2. 喷雾要均匀周到。 |
| 产品性能 | |||
| 1)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2)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三种作用方式,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药剂。4)本品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6)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救措施:1)眼睛或皮肤中毒者,马上离开现场清除毒物,脱掉污染的衣裤,立即用清水冲洗皮肤或眼睛。2)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解毒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