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登记证LS20080043-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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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04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3 有效期至: 2010-1-3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园 杂草 750-150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属于内吸性灭生性除草剂,适宜苹果园杂草生长旺盛期用药,在杂草3-6叶期喷雾处理 ,注意喷雾均匀且勿飘移到苹果树体或其它作物上。2. 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后很快被杂草吸收,用于防除苹果园杂草。
注意事项
1. 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 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飘移到作物及苹果树绿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 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在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处理。4. 施药时请远离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等,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 草甘膦对金属容器有腐蚀作用,勿用金属容器贮存。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 使用过的喷雾器,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喷施其它的农药。8. 施药后5天内禁止放牧、割草、翻地。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2.若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上,应立即 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尚无特效解毒剂。3.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 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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