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胺鲜酯登记证LS991166-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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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91166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9-12-31
农药名称: 胺鲜酯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胺鲜酯 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 1.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白菜 调节生长、增产 800-1000倍液 喷药2次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白菜苗期喷第一次药,7天后喷第二次药,共施药2次。2、在晴天无雨时喷施。
产品性能
本品属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促进白菜生长、增加产量和改善品质的作用。
注意事项
1、在白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本品可与中、酸性农药混合使用,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3、在晴天无风、无雨时喷施。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无中毒报道,如有接触可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误服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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