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登记证LS20070252-河南省濮阳市新科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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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252 首次批准日期: 2007-2-25 有效期至: 2009-12-31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濮阳市新科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园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750-150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剂属灭生性除草剂,对绿色作物均有杀死作用,使用时应定向喷雾,谨防药液喷洒或漂移到作物上造成药害。2.本剂使用时一定要用清水调制。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3. 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4.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 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用于防除苹果园杂草。
注意事项
1.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 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2.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等;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体弱有病者不得接触本品。4.施药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急救措施:若溅入眼睛、沾附皮肤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 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本品应远离儿童和无关人员存放,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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