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23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0-25 | 有效期至: | 2009-12-31 |
| 农药名称: | 百草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先正达(苏州)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3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百草枯 | paraquat | 20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50-250毫升/亩 | 喷雾 |
| 非耕地 | 杂草 | 150-2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将所需用的本品药剂,倒入喷药容器内的清水中稀释。根据杂草大小和数量,亩喷液量为25-50千克。使用普通手动喷雾器,对杂草叶面进行均匀喷雾。在杂草株高不超过15厘米以前施药,效果最佳。2.防治柑橘园杂草,按推荐剂量,视田间杂草为害情况,可在作物生长期间多次施药。施药时应在行间定向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3次。3.防治非耕地(如工业用地、铁路、公路旁等)杂草,按推荐剂量,单独使用或与残效期长的除草剂混用,以延长除草效果。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双吡啶盐类灭生性触杀型除草剂。能杀灭大部分禾本科及阔叶杂草,绿叶接触药液数小时后便开始枯死。施药后30分钟遇雨,药效不受影响。药液对成熟或棕色树皮、蔓藤无不良影响。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钝化,不会影响作物根部。 |
| 注意事项 | |||
| 1.在开启容器前,请仔细阅读安全使用说明。2.在对较矮的大田作物和其它作物行间除草或中耕除草时,尤其是在作物早期生长阶段,需要配上保护罩作定向喷雾,施药时应避免雾点飘移,切勿喷向作物绿芽或绿色部分。在杂草密度大的地方,使用较高剂量;杀除再生杂草或浓密树荫下的杂草时,可用较低剂量。3.本品为中等毒性及有刺激性的液体,运输时须以金属 容器盛载,药瓶盖紧存于安全地点。4.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守则用药。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彻底清洗防护用具。5.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水中;施药地块,在药液未干之前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6.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7.推荐使用背负式手动喷雾器,要求制剂稀释倍数应不低于100倍。喷雾前须检查喷雾器,确保喷雾系统无渗漏。切勿使用手动超低量喷雾器或弥雾式喷雾器(或弥雾机)。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10.用药前请先阅读标签上的安全使用说明。误用农药会导致危险,必须按照产品标签指示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可能导致生命危险。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以及口和咽喉部疼痛。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发生误服:立即送医就诊,时间即生命! 请勿引吐。迅速携带药品包装及标签将误服。者送往最近的医院,同时,用电话通知医院预计到达的时间,提前做好急救准备工作,以免延误治疗时间。如果可能立即给误服者服用医用活性炭。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紧急医疗处理:详情见“百草枯中毒救护法”医生手册,医生手册请向各大农药销售系统或医院索阅。服用活性炭(成人100克,小孩2克/千克体重)。请勿给昏迷病人洗胃,除非出现严重缺氧,否则避免吸氧。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佩戴隐形眼镜者,请立即摘下眼镜;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然后请医生诊治。4.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全身使药剂对皮肤的影响减到最小。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5.发生吸入:按照操作规程施药,不会出现严重的吸入事故;操作中的疏忽大意可能会引起局部的呼吸道刺激,若刺激严重,请医生诊治。如果产品中加入的臭味剂引起施药者的强烈不适,请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6.医疗咨询:请拨打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4小时服务紧急救助电话,您在任何时间都可得到相关中毒与医疗及意外事故处理咨询服务。紧急救助电话:400-650-5726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动物饲料、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5.质量保证期:自生产日期起,原包装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保质期为三年。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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