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苦参碱登记证LS20021029-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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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1029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9-12-31
农药名称: 苦参碱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2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苦参碱 matrine 0.2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80-1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成虫产卵高峰后7天左右,幼虫3龄前防治效果最佳。2.施药应在下午4时后喷施,避免在风天、高温高湿时段施药。喷药时应叶背、叶面均匀喷雾。3.使用过药液的作物还可避免飞禽损害。
产品性能
苦参碱为天然植物源农药。低毒,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害虫一旦接触药剂,即麻痹神经中枢,继而使虫体蛋白凝固,堵死虫体气孔,使虫体窒息死亡。
注意事项
1.严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如作物用过化学农药,5天后方可施用此药,以防酸碱中和而影响药效。2.使用时应穿工作服,带口罩、手套等必须的防护用品。作业完毕,应立即洗手、脸及裸露皮肤部分。3.如有沉淀,用时摇匀,不影响药效。4.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无中毒报道,应对症治疗。接触皮肤、眼睛,应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切勿让儿童接触到药剂。2、贮存在避光、阴凉、通风处,远离种子和食物,避免在高温和烈日条件下存放。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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