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37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2-9 | 有效期至: | 2009-12-8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 |
| 产品性能 | |||
| 1、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兼具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击倒力强,有一定渗透作用,药效期较长。2、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 |
| 注意事项 |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2、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 3、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清洗喷雾器的水要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源、桑田和蜂场。 4、不能与铜制剂、碱性制剂、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5、使用过程中应穿保护性衣物、穿防护靴、戴防护眼罩、防护手 套、防护帽,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条例。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如有以下情况,均须同时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往医院治疗。误服入、吸入:立即引吐;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医疗措施:进行洗胃,要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并按病症治疗。 解毒药:阿托品。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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