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甲哌鎓登记证LS20053699-山东一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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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69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1-30 有效期至: 2009-11-29
农药名称: 甲哌鎓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一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哌鎓 mepiquat chloride 9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调节生长 3.1-4.2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用于棉花徒长(疯长)的调节,可在初花期或盛花期作茎叶处理。亩用药液50千克,喷雾均匀周到。每季用药1次。2.如出现抑制生长过度现象,可用赤霉酸缓解。3.应在晴朗天气的傍晚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内吸性植物生长延缓剂。能抑制细胞生长,抑制赤霉素的生物合成。延缓营养体生长,使植株矮小化,株型紧凑,能增加叶绿素含量,提高叶片同化能力,减少蕾玲脱落。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在水肥条件好,棉花徒长的地块使用增产效果明显。反之,水肥条件差,长势瘦弱的低产田不宜使用。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随配随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低毒农药,一般无全身毒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药剂,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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