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36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1-30 | 有效期至: | 2009-11-29 |
| 农药名称: | 甲哌鎓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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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一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6%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哌鎓 | mepiquat chloride | 9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调节生长 | 3.1-4.2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适用于棉花徒长(疯长)的调节,可在初花期或盛花期作茎叶处理。亩用药液50千克,喷雾均匀周到。每季用药1次。2.如出现抑制生长过度现象,可用赤霉酸缓解。3.应在晴朗天气的傍晚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内吸性植物生长延缓剂。能抑制细胞生长,抑制赤霉素的生物合成。延缓营养体生长,使植株矮小化,株型紧凑,能增加叶绿素含量,提高叶片同化能力,减少蕾玲脱落。 |
| 注意事项 | |||
|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在水肥条件好,棉花徒长的地块使用增产效果明显。反之,水肥条件差,长势瘦弱的低产田不宜使用。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随配随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品为低毒农药,一般无全身毒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药剂,可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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