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36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1-30 | 有效期至: | 2009-11-29 |
| 农药名称: | 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人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9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丙环唑原药为浅黄至黄色固体,无可见外来杂质。沸点:180℃/13.33Pa;蒸汽压(25℃):5.6×10-5Pa;密度(20℃):1.29;溶解度:水100毫克/升(20℃),正己烷47g/L与乙醇、丙酮、甲苯和正辛醇互溶;稳定性:320℃以下稳定,对光比较稳定,水解不明显,在酸性、碱性介质中比较稳定,对金属无腐蚀性。因本品为原药,不能直接用于防治农作物病害,只有在加入各种助剂配制成多种不同的剂型,如乳油等剂型后,方可用于防治农作物病害。 |
| 注意事项 | |||
| 1.开启包装应在具备通风设施的车间内操作,地面应铺设塑胶或橡胶地板,用过的包装袋可泡于稀释的碱水中,洗净不得乱扔。2.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药粉,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洗脸。3.一旦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洒漏药粉应及时收集,以免污染环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丙环唑属低毒杀虫剂,对人畜毒性较低,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畅通,若误服可立即送医院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丙环唑原药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2.贮运时,严防潮湿、雨淋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置于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本品不得乱撒、乱仍、乱放,以免污染环境。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