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618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11-22 | 有效期至: | 2009-11-2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邦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5-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掌握用药适期: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一、二龄幼虫高峰期或卵孵化高峰期用药。2、每亩用药量加水50公斤左右稀释后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在叶片上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 |
| 注意事项 | |||
| 1、产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用药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操作。3、施药时应注意均匀周到,避免与碱性农药混用。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施药时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5、本品对鱼有害,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6、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分三类,轻度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时除上述轻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等。重度时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肺水肿、瞳孔缩小、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急救: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清除毒物,脱掉污染的衣裤,立即冲洗皮肤或眼睛。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治疗:及时正确地服用解毒药抗胆碱剂和胆碱酯酶复能剂。抗胆碱剂阿托品是目前最有效的解毒剂之一,但对晚期呼吸麻痹无效。采用阿托品治疗必须早、足、快、复。常用的胆碱酯酶复能剂有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对呼吸困难者输氧,严重时进行人工呼吸。对脑水肿者应快速给脱水利尿药物,还要服用保护脑细胞药物,在大量出汗脱水时,应补充盐水,注意电解质平衡。禁止使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贮混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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