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高氯登记证LS20053595-江苏省徐州市临黄农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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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595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1-18 有效期至: 2009-11-17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徐州市临黄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2.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30-60毫升/亩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30-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小菜蛾:幼虫2至3龄期进行施药,注意均匀喷雾。2、本品对鱼、蜜蜂有毒,施药时避免污染河流、水塘和其他水源,以及蜜源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无熏蒸作用。能有效的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小菜蛾、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3、配好的药液应当使用在阴天或清晨、傍晚施用为宜。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净手和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大量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瞳孔放大,肌肉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劂、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则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及碱性药剂同贮一处。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加锁保存。运输时注意防火源,不得与其它商品同运。同时防止雨淋受潮和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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