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35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1-15 | 有效期至: | 2009-11-14 |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苏中农药化工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在卵孵化高峰后5~6天(2龄幼虫前)喷雾使用,大发生年防治2次,第1次在卵孵高峰前1~2天,隔6~7天再防第2次;孕穗期防治应在卵孵始盛期喷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三化螟效果较好。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轻度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中度中毒会出现呼吸困难、精神恍惚、腹痛腹泻等,重度者出现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如不慎中毒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嗪、利血平。也可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一定要注意使用专门车辆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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