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丁硫·氯氰登记证LS2005347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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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473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1-14 有效期至: 2009-11-13
农药名称: 丁硫·氯氰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硫克百威 carbosulfan 17%
氯氰菊酯 cypermethrin 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可连续用药2次,施药间隔期7-10天。大风或预计1 小时后下雨,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其杀虫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害虫接触药液后持续兴奋,而导致死亡。
注意事项
1.请根据当地害虫的发生情况和抗性水平,调整药量;2.在稻田使用时,避免同时使用敌稗和灭草灵,以防产生药害;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6.本品对鱼类和家蚕有毒,不可污染水井、池塘、水源和蚕园。7.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8.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和呼吸麻痹等症状。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并携带本包装送医治疗,解毒剂: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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