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34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1-14 | 有效期至: | 2009-11-13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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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大成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5%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28-39.3克/亩 | 毒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用于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在杂草萌发前和萌发初期用药,早稻移栽后5–12天,中、晚稻移栽后5–10天施药。2、施药前灌水3–5cm,水层高度不能超过水稻心叶,用潮湿细土或细沙约10公斤拌匀。均匀撒施,保水4–5天,缺水缓灌,切忌断水。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水稻移栽田专用除草剂,内吸性较强、传导快,对水稻移栽田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防治杂草如:稗草、异型莎草、三棱草、牛毛草、节节菜、鸭舌草、水竹叶、四叶草、青萍、泽泻等杂草。 |
| 注意事项 | |||
| 1、本药剂仅限于水稻大田移栽田使用,禁止在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工厂化育秧田、短秧龄苗移栽田、杂交制种田及病、弱、小苗移栽田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2、严禁使用喷雾法施药,不可擅自增加用药量。3、施药田块要平整,施药后一周内保水3—5cm,谨防干田或水淹秧苗心叶,对漏水田要采用续灌补水,用药后遇大雨要及时排水,以确保高效、安全。4、严禁施用喷雾法施药。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一旦误服,即用大量清水进行催吐,并拿此标签及时送医就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贮藏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种子、饮料、饲料、化肥等同储同运。2、运输中防水潮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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