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LS20053467-陕西大成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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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467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1-14 有效期至: 2009-11-13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大成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5%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28-39.3克/亩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在杂草萌发前和萌发初期用药,早稻移栽后5–12天,中、晚稻移栽后5–10天施药。2、施药前灌水3–5cm,水层高度不能超过水稻心叶,用潮湿细土或细沙约10公斤拌匀。均匀撒施,保水4–5天,缺水缓灌,切忌断水。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水稻移栽田专用除草剂,内吸性较强、传导快,对水稻移栽田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防治杂草如:稗草、异型莎草、三棱草、牛毛草、节节菜、鸭舌草、水竹叶、四叶草、青萍、泽泻等杂草。
注意事项
1、本药剂仅限于水稻大田移栽田使用,禁止在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工厂化育秧田、短秧龄苗移栽田、杂交制种田及病、弱、小苗移栽田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2、严禁使用喷雾法施药,不可擅自增加用药量。3、施药田块要平整,施药后一周内保水3—5cm,谨防干田或水淹秧苗心叶,对漏水田要采用续灌补水,用药后遇大雨要及时排水,以确保高效、安全。4、严禁施用喷雾法施药。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一旦误服,即用大量清水进行催吐,并拿此标签及时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藏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种子、饮料、饲料、化肥等同储同运。2、运输中防水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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