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24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6 | 有效期至: | 2009-11-6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丰禾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三龄期前防治为主,大发生时要连续用药2-3次,间隔期3-5天。2、下午5点以后用药,以防中午高温发生药害,并能提高药效,效果显著。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有机磷酸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渗透性强,能使药剂渗入害虫的蜡质层,有效杀灭害虫。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不能与铜制剂及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5、瓜苗(特别是在保护地内)禁用。烟草、白菜、玉米、莴苣禁用。 6、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用药4次。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 ,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应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干燥场所,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贮运时注意防火。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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